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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新沂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筹资工作开始啦!

年1月1日起徐州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现将新沂市筹资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职工医保以外的、具有我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居住在我市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三)在我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以及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

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的人员,不属于我市规定的参保范围。

二、参保手续

(一)首次参保或居民医保暂停人员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江苏省居住证(外地户籍)等材料到户籍所属地(或居住地)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续保手续,之后按规定的缴费渠道缴纳保费。

(二)连续参保人员可以直接按规定的缴费渠道缴纳保费。

三、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医保缴费

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

元/人

一般居民(18-69周岁)

元/人

老年居民(70周岁及以上)

全额补助

低保、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临救大病、特困职工、优抚、精简职工、重残(指一、二级重残)、建档立卡户等享受医疗救助个人

(以上需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全额补助

四、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即日起至年3月31日

友情提示

未按时足额缴纳参保费用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1、续保人员每年3月31日后缴费的,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2、符合参保范围但未按时参保的人员参保缴费后,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五、缴费途径

(一)电子支付缴费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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