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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名单公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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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8、9月大学生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新委发〔〕23号)文件精神,现将年8、9月大学生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文件依据:《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试行)》(新委发〔〕23号)、《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办发〔〕26号)、《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46号)、《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54号)。

二、申报对象:“钟吾英才”计划所指大学生,是指在我市四大主导产业(医药健康、先进材料、冶金装备、智能电器)、八条重点产业链(超纤材料、冶金装备、智能电器、通航产业、医药化工、光电显示、新型建材、纺织产业)、集成电路与ICT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领域等产业急需紧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到新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

三、申报条件:在新沂就业的大学生,须为年1月1日起连续在我市企业就业(所在企业须在新沂注册且正常纳税)、首次在新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报*策规定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在新沂创业的大学生(限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创业,所创办的企业须已经完成工商注册6个月以上、正常缴纳社保1人以上且非申报者本人、经营状况良好的,可以申报*策规定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首次在新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照企业大学生同等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

四、补贴标准: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硕、博),连续五年给予每月元、元、元的生活补贴;给予每月元、元、元的租房补贴;其中对、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双一流”高校理工类专业对口毕业生,按照上述标准2倍执行;对、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双一流”高校非理工类专业毕业生,按上述标准上浮30%执行。

五、其他事项:公示渠道:“新沂人才”、“新沂人社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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