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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年度第二批次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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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财*厅、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号)文件精神。我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精准扶贫*策,帮扶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对我市第二批次“重度残疾人”开展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为其代缴最低元/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将第二批次已落实代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监督。

后续我市将继续对统计的其余“重度残疾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分批落实扶贫保障帮扶*策,动态监测,年底前完成所有“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

联系

新沂市农保处

年10月16日

附件:新沂市年度第二批次“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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