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沂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作出批示;先后6次召开市委常委会、2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6次,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专案协调会、案件剖析会和专班会议,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合力、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新沂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专项斗争提供政策支撑。组建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配强配齐13人专班工作人员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督导检查、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成立督导组,多次对全市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的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工作规范等系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实。
专题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剖析会,研究并制定了《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存在问题领域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治责任,围绕工作职责,找准监管漏洞,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以“两办”名义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全市上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扫黑除恶宣传随处可见、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6万份、电视广播报道15次、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