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因具有艳丽的可爱外形及善言的奇特技能为人们所欣赏喜爱,但这种鹦形目鸟类已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受到国际保护。
按照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目前除“桃脸牡丹”、“虎皮”、“鸡尾”这三个鹦鹉品种外,其他品种的鹦鹉(包括驯养繁殖)均属于我国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买卖将面临法律追究。
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臧某磊等3人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向养鸟一族敲响了警钟。
庭审现场珍贵濒危鹦鹉
“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即将退休的山东省临沂市人马某沂,宠爱鹦鹉也曾有过饲养经历,遂想重拾起这一爱好,准备作为退休生活的精神消遣。其从网上发现并联系到出售鹦鹉等宠物的江苏新沂卖家臧某磊,该臧承诺鹦鹉品种多样、保证质量并会送货上门。
经多番了解和挑选,马某沂看中了漂亮聪明善交流的“金太阳”鹦鹉,同时也了解查询到该鹦鹉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自认为是当宠物买来善待善养的应该问题不大。于是马与臧商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自己生日这天以元的价格从臧某磊处购得两只“金太阳”鹦鹉并由臧送货到家。鹦鹉到家后,用马某沂自己的话说,他就像疼爱自己孩子一样精心照料这两个“金太阳”,一直宠爱有加。但未曾想自己会因此涉罪,两只“爱宠”也被办案机关依法扣押。
卖家臧某磊在江苏新沂市出售鸟类猫狗等宠物,徐州市区人郭某文通过线上某电商平台也与臧取得了联系,郭以私信方式了解到臧有甚得其喜爱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尚”鹦鹉。与马某沂一样,郭某文自认为只要不贩卖、不扰民、纯为喜好而购买鹦鹉就不会出事,而且“和尚”鹦鹉价格不高,便抱有即便出事也不至于判刑的侥幸心理。在多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