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1月30日,经徐州市疾控中心检测,新沂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患者。患者周某某(男,55岁),户籍地址为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思湾街道桃园村巷,现住中新钢铁有限公司宿舍,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现寻找可能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年1月22日
13:43乘K次黄石到武昌的列车,坐07车厢号,未出站。
18:26乘K次列车到新沂,坐16车号,上车补2车厢5号卧铺下铺。同车厢新沂籍下车1人,沈某,男,已被隔离观察。
年1月23日
5:00左右下火车,沿徐海路步行至汽车北站北门附近搭乘一辆红色三轮车,驾驶员许某,女,55岁,已被隔离观察。后至中新钢铁公司,直接到宿舍休息。舍友黄某某已被隔离观察。
6:25到公司食堂就餐,同时就餐的焦某某、高某某已被隔离观察。早餐后回宿舍休息。
11:42到公司食堂就餐,同桌就餐的高某某已被隔离观察。
下午休息,未外出。
19:30到动力厂调度车间值夜班,同班人员张某某、张某、陈某某、杨某4人已被隔离观察。
年1月24日
7:30下夜班,公司排查出周某某系武汉返新人员,随即对其进行隔离。
年1月24日至28日19:00
在隔离期,未接触其他人员。
年1月28日
19:00发热37.5℃,22:19经医院。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其他相关接触人员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
新沂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新沂市疾控中心:-。
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30日
广大居民朋友:
1月29日凌晨经徐州市疾控中心检测,贾汪发现2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样本目前已送省疾控中心进一步复检确认。经初步调查掌握,患者薛某某,(男,42岁)现住老矿街道泉旺头村五组;患者李某某,(男,40岁)现住大泉街道泉城花都C区,均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现紧急寻找可能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一、患者薛某某,男,42岁,现住老矿街道泉旺头村五组。曾于
1、1月23日晚6:00-8:00在老矿酸菜鱼馆就餐;
2、1月24日10:00-10:30到家家惠超市买菜;晚上同父母及弟弟家人聚餐;
3、1月25日中午患者伯父到其家中过年聚餐;
4、1月28日9:00-9:20在红十字会社区服务中心就诊(贾汪老25路车站对过);
5、1月28日9:40-10:10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1月28日11:30-12:00医院急诊科一楼拍摄CT;
二、患者李某某(男,40岁)现住大泉街道泉城花都。曾于
1、1月24日9:00-11:00步行到闫村卫生室(泉城花都C区内)就诊治疗;
2、1月25日9:00-11:00继续在闫村卫生室(泉城花都C区内)就诊治疗;
3、1月26日8:00-10:00在闫村卫生室(泉城花都C区内)就诊治疗;
4、1月27日8:00-12:00在闫村卫生室(泉城花都C区内)就诊治疗;
5、1月28日骑电瓶医院,8:10医院门诊大厅挂号;
6、1月28日8:20-9:10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1月28日10:30-11:10医院在急诊科一楼拍摄CT。
目前家庭密切接触者均已隔离观察。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先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相关接触人员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
贾汪区疾控中心:15150123
贾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