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报融媒记者周涛通讯员王培元)近日,新沂市政府批准同意新沂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拨付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执勤器材装备、充气消防车和执法用车款项的请示》,划拨万元消防专项经费用于落实年度消防重点工作。
此次新沂市政府批准增加万元用于招聘4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到高流镇、草桥镇、马陵山镇和窑湾镇4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按照每人9万元/年和每站20万元/年运行经费进行保障;拨付万元用于配备专职消防站执勤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拨付万元用于购置战勤保障分队车辆器材装备(空气呼吸器充气消防车万元、战勤保障分队器材万元、器材运输车36万元);另有63万元用于添置消防宣传车和执法用车各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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